被判拘醉驾役两月秀屿首例
2026-03-16 11:50:31

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秀屿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这是首例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缓刑四个月,醉驾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被判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拘役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昨日,两月

被判拘醉驾役两月秀屿首例

秀屿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首例秀屿区审结的醉驾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10月20日,被判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拘役

被判拘醉驾役两月秀屿首例

(作者:汽车配件)